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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红书保证金管理规则

日期:2021/12/28 14:22:13
Di一章 概述
Di一条  为促进小红书平台商家更好地服务消费者,商家入驻时须根据平台规定缴纳保证金,各类目保证金缴纳标准详见《小红书境内外店铺资费一览表》。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小红书平台所有商家。

 

小红书保证金管理规则


第二章 定义
第三条 保证金指商家以“一店铺一保证金“原则向小红书缴纳的用以保证其商品和服务质量的资金,小红书可以依照双方签署的协议或平台规则进行处置。

第四条 保证金可用余额是指保证金总额减已赔付金额,再减已标识的暂扣金额后的金额。

第三章  保证金缴存
第五条 商家应根据小红书平台要求缴纳保证金,作为商家侵权、违约、违规、未履行服务承诺时及欠付平台各类费用时,用于对消费者、平台和其他权利人进行赔偿或补偿的资金。

第六条 对于商家所缴存的保证金,小红书不需向商家支付任何利息。

第七条 普通企业店、专卖店、旗舰店按照不同经营类目缴存保证金,店铺经营多类目时,店铺应缴金额根据当前店铺经营的类目,取其高金额;具体金额见《小红书境内外店铺资费一览表》。

第八条 个人店、个体工商店按照以下两种方式缴纳保证金,两种方式取高缴存;

1、 按照不同经营类目缴存保证金,店铺经营多类目时,店铺应缴金额根据当前店铺经营的类目,取其高金额;具体金额见《小红书境内外店铺资费一览表》;

2、 按照近上个自然月的销售额缴纳保证金;

上个自然月销售额 应缴存保证金金额
1万元及以下 1000元
1万元~5万元(含) 2000元
5万元~10万元(含) 10000元
10万元以上 20000元

第四章 保证金的调整
第九条 小红书有权根据商家的业务变化、店铺运营及违规情况及实际赔付情况等以书面或公告方式通知商家调整保证金金额。

第十条 如果商家店铺受到行政、司法机关调查或处罚,小红书有权提高商家的保证金金额。

第五章 保证金赔付
第十一条 若经小红书审核认定商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小红书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从商家已缴付的保证金中扣除有关的款项赔付消费者或小红书或相关权利人:

(一)未履行或延迟履行任何服务承诺;

(二)出售假货或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

(三)虚假或夸大宣传;

(四)侵犯知识产权、财产权、人身权利等权利;

(五)标错价无法发货;

(六)其他违反小红书平台规则、与平台或平台关联方签订的协议或相关的服务承诺的情形。

第十二条 保证金不足的情形处理:

(一)当商家的保证金不足以赔付平台、消费者及其他权利人时,商家应自行支付额外的赔付金额;

(二)如商家的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任何赔付金额或不足平台要求的金额时,小红书有权中止或终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限制商家上架、编辑商品、冻结并扣除商家应结货款、将商家从平台清退、追究商家的违约责任等;

(三)在商家的保证金不足时,小红书没有义务使用自有资金向消费者或其他权利人支付赔偿金、补偿金或其它任何款项;

(四)如商家违反有关的服务承诺和/或小红书平台规则和/或商家与小红书签署的其他协议,给小红书造成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赔偿、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的,小红书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当于小红书损失的金额。

第六章 保证金补缴
第十三条 如商家保证金不足平台要求,需补缴的,商家应在出现该情况后5个自然日内及时补缴足额的保证金。

第七章 保证金退回
第十四条 若商家申请退出小红书平台,须在所有订单终止、所有索赔完结且已完成交易的所有商品质保期均届满后,商家可向小红书发起退还保证金的申请。自终止合作之日起满3个月,若商家符合退出条件(如无待处理的纠纷、无未结算完的结算单等),小红书将扣除依据协议及相关规则等应扣除的部分后,将保证金余额退还至商家公司账户中。

第十五条 若商家因违约、违法违规等行为被小红书清退的,保证金在清退时不予退还。

第八章 其他
第十六条 保证金的缴存、赔付、退回等过程中所发生的银行收费等第三方费用,由商家承担,小红书可从保证金余额中扣除。

第十七条 若商家信息变更,需要根据变更情况的不同(如单纯银行账号变更、公司更名、公司注销等),应提前60个自然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小红书,否则因商家信息的变更而造成的支付失败、延迟、错误,损失由商家自行承担。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小红书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则并向商家公示。

第十九条 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小红书有权酌情处理。但小红书对商家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小红书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小红书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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